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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作者: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日期: 2022/05/14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

(二)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挂科及任何违纪前例),且毕业论文成绩在A以上(包含A);

(三)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四)已达到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学院评审小组成员

顾问:徐刚、曹建民

组 长:王树兰

副组长:叶青松

成员:李发君、陈巧、袁明川、林霖、刘会芬、陈常婷、胡玉龙

学生代表:张嘉俊、洪启俊(实行参评人员回避制)

学生代表通过自我推荐、老师推荐两种方式选出,要求学生党员、院团委、院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

(一)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上,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在认真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初评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官网公示,报学校审批。

(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五、工作安排

学生填写附件《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于2022516日下午530前交到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学院楼511办公室胡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说明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对本细则未尽事宜享有解释权。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289


附件: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20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