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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指引

作者: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日期: 2024/06/07

各转入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2023级就读的学生请注意:

现将转入我院学生课程修读做以下指引,请同学们按照指引进行选课。

一、 课程替换原则

1、请按照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2、若所修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课程体系等均没有差异,无须单独认定,教务管理系统可直接认定;如基本通识课: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军事训练、体育俱乐部等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课程体系在原专业与新专业都没有差异,无须单独认定。

3、培养方案课程列表中的课程按计划修读即可,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需进行补修。若所修课程的内容与培养方案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课程体系等不同,原专业高学分的课程可以直接认定成新专业同等学分或者低学分的课程,原专业低学分的课程认定成新专业高学分课程时,则需补修相应学分差额的专业选修课程,具体可接受认定的课程见附件。

4、其他未列出课程请同学们按照2023级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程列表修读,已经修过的同课程编号的课程不用重复修读,未修读的课程需按计划补修,特别提醒:行业认知课程需修读我院开设课程,不可修读其他学院课程,也不可课程认定。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可在教务系统查询(路径:培养管理-培养方案)。

5、课程认定仅限于在原专业大一已经修读并通过的相近课程。如在原专业尚未修读,必须严格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课程进行补修。

6、对于不能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且需认定为新专业扩展通识课的,需要认定属于扩展通识课的哪种类别(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艺术、语言、国际课、创新创业和心理健康类课程)。学生在校期间,以各种形式认定扩展通识课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扩展通识课总学分要求的一半。

二、 毕业要求

1、请各位同学详细阅读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 “九、毕业学分要求”,按指引完成各环节学分。

2、按照本年级本专业毕业学分要求完成课程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即可毕业。

如有疑问,请与彭老师联系,邮箱:penglei@sztu.edu.cn。办公地点:C1-510

2023级认定课程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