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的通知
作者: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日期: 2021/07/09各位同学: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各年级(2018级-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外研学学分替换规则,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及教务部审批,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即日起至7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23256171
办公地点: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楼511
附件: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