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日期: 2023/09/08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年度评价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评价将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9月6日至9月17日 各班级进行年度评价计算、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9月18日10:00前 各团支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评价结果。包括年度评价测评表及年度评价统计表。
二、工作要求
1.集中召开年度评价工作培训会,要求所有学生干部熟知计算方法和工作要求,全体学生了解年度评价计算方法。
2.年度评价工作是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是开展学风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年度评价的评审过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各班级要将年度评价结果通过各种形式学生中进行公示,针对学生质疑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反馈上报,避免出现网络舆情。对于在年度评价计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规现象,将严肃处理。
3.年度评价的结果涉及后续评奖评优,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结果,以免影响评奖评优正常开展。
附件:
附件1.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本科生学年度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办法(试行).docx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