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日期: 2023/05/29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根据学校《关于评选深圳技术大学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
(二)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挂科及任何违纪前例),且毕业论文成绩在B+以上(包含B+);
(三)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四)已达到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学院评审小组成员
顾问:梁永生、叶建华、曹建民
组长:王树兰
成员:沈小乐、宁磊、刘成健、汪香君、张俊杰、张金勇、李宏宇、胡玉龙
学生代表:郭浩、封沁烨(实行参评人员回避制)
学生代表通过自我推荐、老师推荐两种方式选出,学生党员、院团委、院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
(一)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上,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在认真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初评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官网公示,报学校审批。
(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五、工作安排
学生填写附件《深圳技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11点前交到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学院楼511办公室胡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说明
(一)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286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