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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本科生学年度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学生意见建议的通知

作者: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日期: 2023/05/06

各位同学:

学生年度评价与评奖评优相关制度事关每个同学的切身利益和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典型示范和成长追求。学院在总结近5年来评奖评优工作基础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探索实施学生评价改革,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以“全员考评、取长补短,榜样带动、自我激励”测评原则,建立基于年级-专业为测评单位的评价体系,实行学年度德(学生自评、班级评价、班主任与辅导员评价)、智(学分绩点换算)、体美劳(三项实行“特长绩优评价+日常累计评价”)的评价方式,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现就《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本科生学年度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建议。请所有本科同学认真阅读相关条款(见附件1),于5月6日—5月10日填写征求意见表,具体链接如下:【腾讯文档】大数据学院本科生年度评价与评奖评优制度意见征集,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1phVEZYZklrTEdT

  附件1: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本科生学年度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