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深圳技术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优秀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 校团委 日期: 2019/05/07
各团组织、学生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我校广大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校团委决定于近期对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报到工作,并按时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团组织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委交给的任务;
3.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4.模范作用突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园文化活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没有挂科及任何违纪前例。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与责任感。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品格高尚,能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是“志愿深圳”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够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指示和决议,工作成绩突出。能够积极组织团组织活动,具备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现职团干部,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已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工作;
5.是“志愿深圳”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党员如兼任团干部,则可以参评此项。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刻苦学习、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做实事、做好事,有扎实的学生基础,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支持;
4.工作能力过硬,在学生干部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学生组织自身建设,成效显著;
5.现任学生干部,截至2019年4月30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
(四)优秀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3.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予的任务,按期交纳团费,班支部无未交纳团费记录;
4.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本班)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全面完成;
5.支部内学习气氛浓厚,无留级、退学现象。
(五)优秀学生社团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建设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
2.社团规模适度,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明确的章程及业务指导单位,有至少一名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运行良好,凝聚力强,充分发挥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
3.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活动,坚持定期自主开展活动,每学年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3次,活动主题鲜明,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与学生学习成长联系紧密。活动构思新颖,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活动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社团有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社团活动经费相对充足且使用合理。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等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社联管理,履行社团义务,不得进行与学生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5.在学校团学组织注册一年以上。
二、评选流程
本校各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名额分配推荐优秀集体和个人,由校团委牵头成立评审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三、名额分配
1.“优秀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40%(14个)申报并参加答辩,最终评选十佳优秀团支部。
2.“优秀共青团员”:按各学院已缴纳团费团员的5%推荐。
3.“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院已缴纳团费团员的2%推荐。
4.“优秀学生社团”:按学生社团总数的15%申报答辩。
5. 优秀共青团员(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在校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学院各推荐一个(名)参加答辩,在校团员人数在100到200人之间的的学院各推荐两个(名)参加答辩,在校团员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学院各推荐三个(名)参加答辩。校学生会、义工联和社联各推荐1人参与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答辩。未能当选的个人,自动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深圳技术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名额分配表:
分配名额表 单位:人 |
|||
单位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支部 |
团委(学生) |
14 |
2 |
无 |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
13 |
5 |
4 |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
6 |
2 |
2 |
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 |
4 |
2 |
1 |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
6 |
2 |
2 |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
11 |
4 |
3 |
创意设计学院 |
4 |
1 |
1 |
研究生院 |
1 |
1 |
1 |
合计 |
59 |
19 |
14 |
单位 |
优秀学生干部 |
校学生会 |
2 |
社团联 |
2 |
义工联 |
2 |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
5 |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
2 |
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
2 |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
4 |
创意设计学院 |
1 |
研究生院 |
1 |
合计 |
23 |
单位 |
优秀学生社团 |
社联 |
3 |
合计 |
3 |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五四表彰评选活动是纪念建团97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各单位团组织展示一年来工作的重要载体,请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严格按时限报送有关表格和材料。
(二)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各级团组织选荐先进应广泛听取本单位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先进性和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内容应直接反映主要工作成绩,做到简明扼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将一律取消评审资格;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立足青年,突出实效。根据团的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强化优秀青年的典型示范作用,扩大每年“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的影响力,各级团组织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推优工作,选荐出真正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优秀团员青年,为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请各团组织、校级学生组织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前上交推荐名单汇总表、优秀个人、优秀集体申报表,优秀个人需提500字的事迹材料,优秀集体需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uanwei@sztu.edu.cn,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启动校区11栋903B)
联系人:彭秋君
联系电话:0755-23256818
电子邮箱:tuanwei@sztu.edu.cn
特此通知。
共青团深圳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2018-2019年度“深圳技术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x
2018-2019年度“深圳技术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docx
2018-2019年度“深圳技术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docx
2018-2019年度深圳技术大学“五四评优”申报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