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日期: 2019/09/17
为贯彻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我校将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程度分为两个档次: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
一般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只能承担一部分学费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特别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基本无法缴纳学费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
9月16日—9月23日
逾期系统不接受申请
2.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生凭校园卡学号登录学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ao.sztu.edu.cn/)(页面右上角),点击学生版入口,输入学号和密码后进行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 登陆后,(1)点击“个人基本”→“家庭成员”,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增加记录”(可多次增加),(2)点击“资助”→“家庭经济认定申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上传《深圳技术大学学生2019年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调查表》(正反面均需要)(PDF格式)及其它证明材料后,点击“增加记录”即可在线提交。
(二)学院认定
1.各学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需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本学院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3.认定工作组重点审查学生申请理由是否与学生实际情况相符,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第二章的规定和《深圳技术大学学生2019年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调查表》及有关证明和材料,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如学生有异议,可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复议,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4. 学院负责教师凭个人校园卡工号与密码登陆系统,根据认定工作组确定的名单,填写本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概况及认定级别,初审完成后,由各学院统一进行复核。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学生错填、漏填信息,学院负责教师应从网上退回学生的申请,学生重新申请,学院重新审核无误后,进行实时网上院内提交。
5.学院将认定结果网上提交学校,提交后的学生信息将不可进行修改。请各学院将认定结果于9月27日12:00前提交,同时学院直接在系统打印本学院《2019—20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于9月27日12:00前交公共教学楼413办公室。
(三)学校核定
1.学校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与档次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学生有异议,学校将重新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及时做出调整。
2.如有违反《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者,学校或学院有权取消其获助资格(含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其它资助),收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全校或纪律处分。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