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签核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补发部分的通知
作者: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日期: 2019/11/06各学院: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需对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未毕业)补发150元国家助学金。签核表已通过邮件发至各学院,请按照签核表上名单组织本院获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未毕业)学生进行签核。
请于2019年11月8日12:00前将完成签核的表格交至教学楼413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