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
作者: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日期: 2020/06/18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树立我校大学生自强典范,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推动我校诚信校园建设,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大学生自强自立的榜样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活动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受过资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 参评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观积极;
(五) 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及格;
(六) 勇于克服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在感恩奉献、道德风尚、志愿公益、立志成才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
(七) 自强不息、顽强拼搏,能够在大学生中树立榜样作用。
三、 奖项设置
学院评选出 “学院自强之星”,由学院进行表彰。
学校最终评选出10名 “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由学校进行表彰。
“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在“学院自强之星”中产生。
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 评选形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用自荐或他荐的方式:
(1)学生自荐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① 个人事迹材料: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突出自强事迹。字数1500字以上。要求语言生动质朴、内容实事求是。
② 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实践证明、成绩单、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与复印件,可提供相关照片或活动影像资料,任何能展示学生风采的材料,如微视频、PPT等,形式不限。
③ 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2)他荐
推荐者将符合参评条件学生的《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向学院提交,并附其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辅佐材料及个人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① 个人事迹材料: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突出自强事迹。字数1500字以上。要求语言生动质朴、内容实事求是。
② 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实践证明、成绩单、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与复印件,可提供相关照片或活动影像资料,任何能展示学生风采的材料,如微视频、PPT等,形式不限。
③ 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2、学院初评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开展学院初评。“学院自强之星”作为候选人参加“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的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
3、学校评选
各学院将候选人汇总表与学生申请表或推荐表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29日17:00前上交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学院候选人汇总表与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uxuan@sztu.edu.cn.学校成立“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个人PPT展示与答辩的形式评选出“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
4、在学院评选完成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并受理学生异议与投诉,公示期为3天。学院将获奖候选人名单报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之后由“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审委员会评选出10名获奖者并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期为5天,学生异议与投诉转至所在学院受理。校级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异议与投诉。
5、学生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可取消其评选资格;在受到表彰和奖励后,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的,撤销原表彰奖励并追回所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 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深度挖掘自立自强、乐观向上、积极勤奋的大学生典范,为全校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
2、要通过本次的评选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大力宣传本学院的优秀学生典型案例,在活动的扎实开展中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确保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自立自强、健康成长。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深圳技术大学2020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4:深圳技术大学2020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