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本科学生监护人信息补录的紧急通知
作者: 教务部 日期: 2021/02/26全校本科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内容,要求普通高校学生补充完善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相关信息是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此项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务必引起重视。
我校现由各学院组织全体本科学生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在学校教务系统中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补录范围:全校本科生,包括休学学生。
2、学生登陆教务系统个人帐号,在“教务系统—我的桌面—监护人信息”中确认个人信息,录入监护人信息,保存并提交。注意:填写信息务必准确,切勿把两个监护人的信息混淆。
操作如下:
3、信息补录工作采取自愿原则,学生补录数据要与在校学生情况保持一致,保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将上传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
4、教务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2月24日0:00-3月3日17:00,逾期未录,视为学生自愿放弃补录监护人信息。
5、如学生自愿放弃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需学生本人在《学生放弃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认表》(见附件)签字确认,之后不予补录,由此影响到其父母或监护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责任自负;各学院将《学生放弃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认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3月4日12:30之前报送教务部。
6、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并指导学生正确录入,监督落实情况,确保及时完成此项工作。
7、本次信息确认及补录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因工作组织不力,导致信息泄露,或存在大范围漏报、错报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学生放弃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认表
教务部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