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17级课外研学学分认定的通知
作者: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日期: 2021/03/19各位同学: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2017级-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外研学学分替换规则,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及教务部审批,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17级课外研学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2021年3月19日
附件: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17级课外研学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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