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2020-2021年度自强之星申报细则及要求
作者: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日期: 2021/05/17为表彰先进,树立我校大学生自强典范,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推动我校诚信校园建设,根据我校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学院副书记、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研究讨论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评选对象
受过资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二、参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观积极;
(五)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及格;
(六)勇于克服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在感恩奉献、道德风尚、志愿公益、立志成才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
(七)自强不息、顽强拼搏,能够在大学生中树立榜样作用。
三、奖项设置
学院评选出 “学院自强之星”5名。学校最终评选出10名 “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
四、评选形式
(一)学生自荐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提交《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1.个人事迹材料: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突出自强事迹。字数1500字以上。要求语言生动质朴、内容实事求是。
2.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实践证明、成绩单、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与复印件,可提供相关照片或活动影像资料,任何能展示学生风采的材料,如微视频、PPT等,形式不限。
3.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二)他荐
推荐者将符合参评条件学生的提交《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并附其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1.个人事迹材料: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突出自强事迹。字数1500字以上。要求语言生动质朴、内容实事求是。
2.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实践证明、成绩单、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与复印件,可提供相关照片或活动影像资料,任何能展示学生风采的材料,如微视频、PPT等,形式不限。
3.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五、评选流程
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学院自强之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
六、其他注意事项
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选资格。在受到表彰和奖励后,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的,撤销原表彰奖励并追回所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
请有意愿参评优秀个人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17点前上交所需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uyulong@sztu.edu.cn(18、19级),chenquanfeng@sztu.edu.cn(17、20级)纸质版报送至417办公室。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
2021年5月17日